案件檢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實、立案檢查、調查核實和移送審理四個階段。 一、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實 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實,是案件檢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,是整個查辦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礎。 1、受理。是指案件承辦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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